第七类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状。说“和珅跌倒,嘉庆吃饱”大概就由此而来。第十七罪是“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,数逾千万”似有些夸张。第十八罪,“有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,私库藏金六千余两,地窖内并有埋藏银两百余万”。第十九罪有两部分,一是说他资产太多,在通州、蓟州这些地方都有当铺、钱店,资产不下十余万,二是归结到最后,一句是“以首辅大臣,与小民争利”又是说他道德不好了。
有些白纸黑字,不能抵赖,有些则属于欲加的罪状。而后面这种强加的罪状,正是乾隆晚年和珅最常用的手段。如今嘉庆可算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了。
这些罪状,和珅知道身陷囹圄,已我还手之力,再多争辩徒增消耗而已,虽有些一一解释,但基本招供认罪了。
嘉庆对审案结果十分满意,正月十一,正式宣布和珅的二十大罪状,宣告天下,要求各省督抚、部院九卿对和珅议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