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价值可以是冲突的。两种后果之一可以按某种方式变得更糟,因为会变得更加不平等,但按另一种方式会变得较好,因为会有较多的功利,或者有更大的利益总量。然后我们必须决定两件事哪一件更重要。例如,请考虑下列事件的可能状态:
(1)每个人的点数均为150;
(2)一半人的点数为199,一半人的点数为200;
(3)一半人的点数为101,一半人的点数为200。
对纯粹的平等主义者来说,(1)是这三种结果中的最佳结果,因为它比(2)和(3)所包含的不平等要少。对功利主义者来说,(1)是这三种结果中最坏的结果,因为它包含的功利少于(2)和(3)。[从(1)移到(3),有一半人获得的利益会略大于另一半人失去的利益。]对大多数多元平等主义者来说,(1)在这些结果中既不是最好的,也不是最差的。(1)从各方面来看都要比(2)差,因为这个结果从功利的角度来看要比(2)差得多,从平等的角度来看要比(2)略好些。同理,(1)从各方面考虑都要比(3)好,因为从平等的角度看,它比(3)好得多,只是从功利的角度看比(3)差一些。
多元主义的观点在许多案例中更难运用。试比较:
(1)每个人的点数均为150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