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约在一年前,有一天,一辆黄轮轻便马车和一匹梳刷得干干净净的马离开这里。听说这两个人去得克萨斯了。第二天,比利大叔和尤拉还有弗莱姆坐着比利大叔的四轮双座马车进城去。回来的时候,弗莱姆和尤拉已经结了婚。再过一天,我们听说又有两辆黄轮轻便马车走了,可能也是到得克萨斯去了。那是个大地方。
总之,大概在婚礼之后一个来月的时候,弗莱姆和尤拉也到得克萨斯去了。他们走了快一年。上个月尤拉回来了,带着个娃娃。我们仔细琢磨,大伙儿都认为从来没见过三个月的孩子长得这么大的。他都能扶着椅子站起来了。我想得克萨斯是个大地方,那里的人一定长得又大又快。反正,照这样长下去,这孩子到八岁就该会嚼烟叶,能参加投票了。
上星期五,弗莱姆本人也回来了。他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坐着大车回来的。那个家伙戴一顶大高帽子,裤子后兜插着一把象牙柄的手枪和一盒姜汁饼干。他们的大车后面拴了大约二十多匹得克萨斯矮种马,用带刺的铁丝拴在一起长长的一大串。它们的颜色花花绿绿像鹦鹉,脾气温顺得像鸽子;可随便哪一匹马就会像响尾蛇那样,一下子就要了你的命。没有一匹马的眼睛是一个颜色的。我猜哪匹马都没见过马鞍子。得克萨斯人下车走到马跟前,想让大伙儿看看,这些马是多么驯顺。有一匹马刺啦一下把他的背心撕了下来,就跟用剃刀拉的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