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时期,有些年纪大的读者可能还记得,上流社会为两件事情弄得沸沸扬扬;用报纸上的话说,这两件事让穿长袍的先生们[2]有事可干了。海军少尉沙夫顿拐走了布鲁因伯爵的嗣女巴巴拉·菲佐丝小姐。可怜的维尔·文四十岁之前一贯品行端正,生了一大群孩子,这时突然为了六十五岁的女戏子鲁治蒙太太无耻地离家出走了。
“纳尔逊勋爵[3]为一个女人而毁了自己,”克劳利小姐说,“这是他性格中美好的一面。一个男人肯这样做,就说明他的好处。我喜欢一切不合流俗的婚姻。我最喜欢的是一个贵族娶一个磨坊主的女儿,就像弗劳尔代尔勋爵那样,把所有的女人都惹火了。我希望哪一位大人物跟你私奔,亲爱的。我相信你已漂亮到了这个地步。”
“像两个赶驿车的一样溜走。啊,那多有意思!”丽蓓卡承认。
“其次我最喜欢的是一个穷小子跟一个富家小姐私奔。我一心想要罗顿跟某个人私奔。”